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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成教:论我国创业板退市制度

来自:武汉大学成教网   2011-12-06    浏览229次

 以下是 武汉大学成教 论文:

 创业板退市制度保护投资者看上去很美。 深交所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出来了。这一政策出台的初衷是要保护投资者,清除那些坏公司,剩下一些好公司,投资者也就安全了。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退市制度并不是资本市场的一个新词汇,早在2001年,时任证监会主席的周小川就推出了主板的退市制度。

  是当时第一只退市的股票,此后,有42家PT公司和两家B股公司陆续退到了代办股权转让系统,俗称老三板。应该说,当时主板退市制度也是为了清除垃圾股,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情况与创业板极其相似。如今,创业板退市制度准备设立“退市整理板”和“退市整理期”,这与当初主板为PT公司设立“暂停上市宽限期”,两者如出一辙。

  那么,实施11年的主板退市制度效果如何?

  主板ST制度并没有阻止垃圾股的不断产生,这些垃圾股名称不再叫PT,不过是换了一种形式,在ST前面加了一个*号。笔者统计了一下,在127家ST公司中,*ST公司陆续产生了38家之多。如今来看,管理层当初希望通过退市制度引入“鲶鱼效应”的想法不过是一厢情愿,主板的退市制度最终不得不流于形式。

  资本市场坏公司产生的机制并不在于退市制度,退市不过是一种事后处理形式,它无法根除坏公司产生的土壤。上市公司一直把资本市场当做圈钱融资的工具,这些钱不用偿还;好不容易可以进来圈钱,不想退市是希望继续圈钱,退市是因为圈到了钱,继续圈钱无望。资本市场的准入制度,也就是新股发行制度仍然依靠行政审批,单纯搞退市制度的市场化,这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

  如今,证监会从IPO开始就强化分红政策,这是正本清源的举措,但创业板仅有退市制度确实无法发挥作用,也不可能保护投资者的资产安全。

  相反,退市制度带来的负面效果远远大于它的收获。主板退市制度产生了170万的股市“难民”,他们原本是资本市场的受害者,不仅没有得到赔偿,反而要为退市买单;对于那些像掏空猴王股份和蓝田股份造假退市的大股东来说,退市制度成为帮助他们洗清罪证的最好出口。

  一位老三板投资者算过一笔账,老三板44家退市公司,过去,有的股票主板都是30元-50元,保守一点按照平均15元计算;如今,老三板股价大部分在2元以下,不少股票只有几毛钱,按照平均每股2元计算,每只股票价格缩水13元。银行、地方财政、保险机构、券商、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整个国有资产损失达到2000亿元,投资者的损失超过600亿元。老三板公司的资产经过11年已经荡然无存,被掏空转移。

  政策出台的初衷是要保护投资者利益,结果却损害了一大批投资者的利益。主板退市制度让一大批亏损的国有企业圈完钱退市,如今,创业板退市制度又将让一大批民营企业圈钱再退市,还冠以保护投资者的名义,实际上,投资者会被制度性“剪羊毛”。

  如今的老三板公司和投资者的境遇非常悲惨,新三板可以享受定向增资的政策,而老三板连定向融资的政策都没有,更谈不上股改和购买资产重组的政策,关于恢复上市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只有让上市公司死的退市制度,没有让公司生的转板制度和恢复上市制度,这不利于资本市场三公建设。

  创业板重要的不是退市制度,而在于建立保护投资者的索赔制度。笔者建议,创业板退市制度必须附带一整套投资者索赔制度,所有达到创业板强制退市条件的企业必须接受一项专门的调查,调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造假、欺骗和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监管层就可以启动帮助投资者索赔的法律援助制度,相关责任人必须履行赔偿责任,上市过程存在造假行为的,中介机构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退市制度,不可以把退市后的一切损失由社会流通股东承担。公司造假上市,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等违法行为导致退市一定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编辑:武汉大学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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